天津市防雷检测区域【天津市区防雷检测】【天津市武清区防雷检测】
2024-03-2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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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地区哪些区域应该接受防雷装置检测? 具体哪些建(构)筑物需要做防雷检测?
天津市防雷装置检测范围为天津市行政区内,天津市共有16个区,分别为和平区、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滨海新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蓟县)等,符合GB50057规定的防雷类别为一、二、三类建(构)筑物都应接受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防雷检测。
防雷检测区域中【天津市区防雷检测】、【天津市武清区防雷检测】、【天津市宝坻区区防雷检测】、【天津市蓟州区防雷检测】、【天津市北辰区防雷检测】、【天津市静海区防雷检测】、【天津市东丽区防雷检测】、【天津市津南区防雷检测】、【天津市西青区防雷检测】、【天津市滨海新区防雷检测】、【天津市宁河区防雷检测】应接受当地气象主管部门的监察。
天津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公室关于天津市2017年度防雷减灾工作通知中也强调哪些建(构)筑物应该接受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防雷检测。
通知中介绍
一、切实提高防雷减灾工作重要的认识。
防雷减灾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防雷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以‘隐患就是事故’为原则,确保本单位防雷装置的正常运行;要进一步落实防雷减灾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雷减灾安全责任,凡因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
1.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时及时发现防雷安全隐患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及时主动委托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展检测工作;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在先期内整改并及时申报复检直至合格,确保防雷装置良好运行。各区气象局要与当地安监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年度防雷安全工作,或开展联合防雷安全检查。
2.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要求,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们半年检测一次。
3.检测范围:天津市行政区域。
4.检测对象: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规定的防雷类别为一、二、三类建(构)筑物。
(2)易燃易爆场所、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
(3)工矿企业、大型商场、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学校、文物保护单位等)及室外附属的金属构件物、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移动通信机房、程控机房、消防监控室等)、电力设施(供电设备、配电机房等)、电子信息系统(计算机机房、网络系统等)、施工场地(塔吊、升降机、龙门架等)和体育、旅游、游乐、网吧等公共服务场所。
(4)公益场所(特别是农村)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的建(构)筑物和设施。
说明防雷装置检测的在天津地区的重要性。